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技术合同申请减免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地方税务局有关文件,技术合同经认定审批为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合同的,可申请减免营业税(一般为合同金额的营业税 5%和相应的附加税,不包含样品、样机、设备等硬件费用),未通过经认定审批的技术合同不能减免
一、向科技厅、地税局申请减免税的流程:二、具体办事流程:1、合同经办人将符合登记审批条件的技术合同及相关材料提交科技处,并在科技处进行网上系统登记(需提交合同原件 1 份(如已在科技处登记存档则可不交原件)及复印件 2 份,《减免税及奖励酬金申报审批表》、《合同登记申请表》1 份,《技术合同登记表》3 份
2、科技处定期(每学期一次)将已登记的合同整理好,将获得批准减免税的合同清单及相关材料交给计财处(合同复印件 1 份,《减免税及奖励酬金申报审批表》、《技术合同登记表》1 份)
3、计财处根据合同清单准备好技贸发票(报销联)复印件,提交地税局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核
4、公布审核结果,财务处进行营业税税款的缴纳工作
5、未通过审批的技术合同以及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合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所开具的发票到财务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办理缴税手续
三、说明:1、合同的格式和条款必须符合相关要求,一般要求使用科技部公布的技术合同模板
填写要求参见附件 1
2、技术合同经科技或商务部门备案,并通过审批
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合同一般不能办理减免税
3、由于合同认定、退税涉及部门较多,审批时间和期限比较长,敬请鉴谅
附件:1、技术合同说明2、相关表格《减免税及奖励酬金申报审批表》、《技术合同登记表》、《科研经费责任承诺书》、《科研项目审批表》、《合同登记申请》《预借科研经费发票(收据)申请表》
3、相关政策文件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2001]253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进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