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黄金买卖业务协议书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国工商银行(甲方)与客户(乙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代理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买卖业务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本协议在有效期内约束双方之间的每一笔代理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交易业务
一、总则 1、甲方作为交易所金融类会员,代理乙方在交易所内进行黄金递延合约买卖及相关的资金清算、实物交割活动
甲方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因黄金买卖及相关活动产生的亏损
2、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代理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买卖业务,须出具乙方有效身份证件,并以甲方发行的灵通卡、理财金、e 时代卡等交易介质作为资金清算账户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保证当上述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前往甲方指定营业机构进行变更
如不及时进行变更产生的任何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承诺通过甲方代理进入交易所进行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买卖活动时,已了解、并保证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买卖业务的相关规定以及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的相关交易规则及制度
4、乙方应妥善保管与代理黄金买卖业务有关的账号、黄金交易编码和密码,凡使用该账号、编码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买卖活动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的有关证件、资料、银行卡遗失或被盗以及密码遗忘或被盗,应根据甲方规定及时向甲方申请办理挂失手续,因乙方未能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导致的一切责任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交易时间、交易标的、交易方式 5、交易所交易时间为:(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北京时间 夜间:21:00—— 2:30(周一-周四) 上午:09:00——11:30(周一-周五) 下午:13:30——15:30(周一-周五) 每个交易日首场交易开市前十分钟为延期合约集合竞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