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购 销 合 同合同编号:12150800供方(甲方):地址:电话: 传真:需方(乙方):地址:电话: 传真: 乙方向甲方购买黄金、铂金或其他贵金属首饰或制品(以下简称“产品”)
现甲乙双方根据合同发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产品购销框架协议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产品 (一)、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序号品名单位数量单价(元) 金额(元)备注1黄金 Au99
99克19500236
546117502合计4611750 (二)、合同总价: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4611750 元; □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税率为 17%
□本合同价款不含税 二、产品质量 (一)产品质量以乙方订购时选定产品的标准质量为准; (二)乙方在异议期间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甲方可负责三日内免费调换,但乙方应承担来回邮寄费用(如有)
若因乙方未尽妥善保管之义务或因乙方其他疏漏造成产品损坏的,甲方不付免费调换之义务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 (一)交货地点为甲方所在地,即:深圳市; (二)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实行乙方上门自提或委托甲方邮寄的方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乙方委托甲方邮寄的,甲方货交第一承运人起即完成交付义务,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委托甲方邮寄的,必须一并委托甲方代为购买保险,乙方并承诺履行保险合同项下被保险人之义务; (三)因货物交付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邮寄费及保险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包装标准 甲方就该产品提供一般包装,若乙方有其他要求,在支付相应费用的基础上,甲方可按乙方要求包装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一)乙方指定收货验收专员,收货后,专员应在出货单上签字确认(乙方指定为专员);若乙方改派专员,则应提前至少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将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专员签字验收后即为对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