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既判力维护应当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再审与既判力的关系 既判力维护应当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既判力维护应当处理好的几个关系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既判力的全面维护,是近年来法学理论与实践界的一个专业热点议题
对它的探讨,涉及许多领域,如法律制度的重新设计,司法实践组织的全面优化,司法行为参加者的素养提高等
人们从不同领域的不同角度对既判力维护发表了不同见解,言者皆有益
但作为司法裁判机关,尤其是处于最基层的人民法院,它的管辖范围、工作性质、审判对象、横向关系、纵向联系等都有其明显的区域特点和运作规律
基层法院案件多,生效裁判文书出现这样或那样问题的机率也就多,许多“错误”和“失误”不一定是全局性的,但这些“错误”和“失误”往往会对法院裁判的既判力直接产生不同程序的影响,这就是基层第 1 页 共 13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院的特点和现状
基层法院要想维护好生效裁判文书的既判力,必须处理协调好方方面面的横纵向关系,全院共同努力,方能有效
作为基层法院审判监督的职能部门,审监庭的工作要想为既判力的全面维护做出自己的贡献,笔者认为应当协调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关系
一、在协调处理审监庭本系统工作方面,应全力构建依法纠错和维护法院裁判既判力并重的运行新机制
有人认为审监庭生来就是为纠错服务的,无论从立法角度还是从国情角度出发,纠正错误裁判是其最主要的职能,因此审监庭的职能作用、规章法律规范、实践操作都是围绕纠错的运行机制展开的
假如从审监工作角度谈既判力的维护,那种把纠正错误裁判同样也是维护的观点肯定是注解的首选
错误的裁判纠正了,既判力自然得到维护
然而,实际情况远非如此,现时很多专家、学者、业内人士结合理论探讨与审判实践中得出的教训认同这样的观点,那就是纠错的同时也应当第 2 页 共 13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注意既判力的维护
只有这样,纠错与维护这对矛盾体才能在审监工作中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