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配备使用情况报告五篇 市纪委党风室: 市直机关纪工委对这次清查小汽车工作非常重视,由纪工委书记亲自抓,为使这项工作不走过场,我们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责任落实到人,收到很好效果。 国庆节前夕 9 月 28 日我们收到市纪委发来的阜纪发(2006)22 号文件的当天,立即向市直机关各单位下发了对市直机关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并提出具体要求。这项工作得到了各单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办公室主任亲自把关,指定专人负责,如实反映本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在自查基础上,如实填报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情况自查登记表,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到纪工委。市直机关的 36 个单位按照纪工委的要求都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共清查公务用车 132 辆。其中轿车 92 辆、吉普车 9 辆、旅行车 27 辆、其它 4 辆。排汽量在2.0 以上有 47 辆,大多数都是旅行车、吉普车、客货车。 2.0 以下有 85 辆。资金来源情况:财政拨款 82 辆、上级拨款 2 辆、自筹 17 辆、财政拨款加自筹 6 辆、其它 25 辆。车辆来源情况:购置 110 辆、借用 1 辆、调换 4 辆、调拨 12 辆、顶帐1 辆、赠 4 辆。从检查结果看,没有发现超标小汽车。 存在的问题。由于少数单位人员变动比较频繁,领导重视不够,对本单位车辆的编制数、排汽量、车辆来源不清楚,致使表格填写不全的问题。 市直机关纪工委 2006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