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肇庆市文明窗口考核细则(试行)单位名称:考核项目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及评分办法自评得分考核得分一业绩优秀(20 分)班子建设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开拓进取, 团结协作, 勤政廉洁, 有较强的战斗力
(4 分)听取汇报,审核资料
优秀4 分;良好 3
5 分;一般 2
学习制度不健全的不得评为优秀
廉政建设恪守廉政规则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
(4 分)审核廉政建设等相关资料
优秀 4 分;良好 3
5 分;一般 2
创建机制创建活动纳入领导议事日程,有创建规划、 创建目标、具体措施,责任明确,有经费、人员保障
(4 分)审核创建方案、计划、总结等资料;优秀4 分;良好 3
5 分;一般 2
无创建年度计划、措施、总结,创建资料不健全的不得评为优秀创建氛围创建活动特色突出,符合行业特点
有创建宣传栏,创建气氛浓郁
(4 分)审核资料、实地考察优秀 4 分;良好 3
5 分;一般 2
业绩效能经营性单位全面完成经营任务,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同行业前列
非经营性单位工作效率较高
服务质量处于全市同行业先进水平
(4 分)听取汇报,审核资料
优秀 4 分;良好 3
5 分;一般 2
单位名称:2 考核项目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及评分办法自评得分考核得分二服务优质(20 分)服务规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办事制度和程序指引操作,依法行政(办事),公正执法(办事)
(4 分)实地考察,审核资料
优秀 4 分;良好 3
5 分;一般 2
注:办事制度不健全的不得评为优秀
服务设施各种服务设施齐全, 保养良好, 安全实用, 运转正常,能满足群众的需要
(4 分)实地考察
优秀 4 分;良好 3
5 分;一般 2
工作作风服务态度良好,仪表举止文明,接待群众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4 分)实地考察
优秀 4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