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暂行办法 (一九九O 年十月四日) 粤科干字﹝1990﹞43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加强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受聘上岗后认真履行岗任职责,为续聘、解聘、低聘、晋升和奖励提供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在受聘期间实行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 第三条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必须贯彻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四条 凡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任命制的事业、企业单位,都应按本办法对被聘任、任命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以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和任期目标任务的实际业绩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具体考核内容是: (一)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方面:主要考核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等。 (二)工作态度和事业心方面:主要考核是否努力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是否按规定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任务;工作是否主动、勤恳、认真、踏实、尽职尽责,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等。 (三)任职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方面:主要考核从事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理论知识、学术技术水平,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能力,运用理论知识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工作效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兼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决策能力等。 (四)专业技术工作实绩方面: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目标和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具有的学术水平、科学价值和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五)身体状况:是指身体状况和健康条件是否适应职务岗位工作的任职要求。 第六条 对不同职务系列、不同职务档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能、绩考核,除按上述共同要求进行考核外,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出成果、出人才的实绩,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和适应能力,还应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 第三章 考核标准 第七条 考核标准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不同类别、不同工作性质和不同职务层次确定不同要求。实行定量考核的应确定考核要素和计量评分标准。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