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附件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2017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条 为 贯 彻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项目管理,颂扬工匠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完善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 二条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奖)称号,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省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活动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 三条 省优质工程的评选对象为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广东省境内承包施工的,并已经建成投 入 使 用一年,其 质量达 到 省内一流 水平的各 类 工程,主要 包括 : 房 屋 建筑工程、 市 政基 础 设施工程、 工业设备安 装 工程及 铁 路 、 交 通 、 水利 、 电 力 等 专 业工程。 第 四条 省优质工程由建筑施工企业自 愿 申 报,经工程所 在地 的地 级 市 建筑业协会(专 业行业协会)或 省直 施工企业主管部门推 荐 ,由省建筑业协会组成专 家评委 会进行评审 ,择 优审 定。评审 工作以《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建筑法》以及 国家和省有 关 建设工- 2 - 程 质 量 的 法 律 、 法 规 、 强 制 性 技 术 标 准 、 行 业 技 术 标 准 为 评 选 依据 , 以 “公平、 公正、 客观”为 原则, 对工程 竣工资料和实体工程 质 量 进行 综合评 审。 第二章 申报评选工程规模 第 五条 在本省行 政区域内,符合下列规 定范围要求的 工程 ,均可参与申报评 选 。 (一)民用建筑工程 1. 有 150 间以 上的 客房的 旅业 工程 , 3000 座位以 上的 体育馆, 20000 座位以 上的 体育场、 1000 座位以 上的 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 6000 平方米以 上的 商住工程 , 以 及 5000 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 民用建筑。 2. 总建筑面积在 40000 平方米以 上(含 40000 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 民用建筑群体工程 。 3. 建筑面积在 1500 平方米以 上的 古建筑重建或修缮工程 ,或具有特色的 传统建筑工程 。 4. 别墅类工程 , 可按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