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为了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培养,鼓励和支持我院学生积极参加国际、国家、省、市教育及相关行业组织举办的各类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充分展示我院职业教育改革和制度创新的丰硕成果,同时也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竞赛类别与项目 根据竞赛组织机构的性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分为以下五个级别: 1.院级技能竞赛:指以学院名义组织的全院技能竞赛
2.市级技能竞赛:指市级政府部门组织或由其组织并由企业冠名的市级或跨市技能竞赛
3.省级技能竞赛:指省级政府部门组织或由其组织并由企业冠名的全省或跨省区的技能竞赛
4.国家级技能竞赛:指国家政府部门组织或由其组织并由企业冠名的全国性技能竞赛
5.国际级技能竞赛:指国家政府部门组织参加的国际性的技能竞赛
市级及其以上非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其级别自动下降一级
二、竞赛项目立项 1.本办法支持与专业对口且具有鲜明职业技能特色的各类学院、省市级及以上的竞赛项目
2.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参赛系(部)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专业实际情况向学院申报,填写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立项
3.经审批立项的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立项系(部)应认真组织实施,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及其他参赛条件,确定指导教师、组织学生赛前培训
认真做好参赛学生的遴选工作,积极争取好的竞赛成绩
在竞赛活动结束后,及时整理竞赛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三、竞赛的组织和管理 1.学院成立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教务处和参赛系(部)领导组成,负责项目整体协调
2.教务处负责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审批、经费划拨、项目管理及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
3.系(部)要建立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较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