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312—2000 - 19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 50312—2000 1 总则 1
1 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3 工程中凡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可依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04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环境检查 2
1 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 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2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4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 220V 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5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器材检验 3
1 器材检验一般要求如下: 1 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型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 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器件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3 工程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存的产品在规格、型号、等级上相符
4 备品,备件及各类资料应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