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 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协议并形成如下条款,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公园道西侧 3 .结构类型:框架,地下二层,地上三十层,地下车库约4万㎡, 共计约20万㎡. 4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以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数额为准。 5 .施工场地条件:三通一平已完成,(其中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源,乙方配备供应施工用水机具;施工场地道路由乙方负责,公共道路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施工用电源,施工中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量和用电损耗支付水电费,具备施工条件)。 6 .工期:合同工期为两年,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 7 .工程质量:合格, 文明施工达市级文明工地要求。 二.承包范 围 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范围:全部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础、土建、给排水、暖通、电气内容。下列项目: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分包项目乙方负责预埋、预留等内容。 配合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的界限: a.基础土方工程的挖土另行分包,土方回填在本合同内。土方回填运距据实签证为准。 b.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项目另行分包。 2.甲方要求: 本工程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再行转包和分包整体工程,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按乙方违约处理,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三.付款方式 乙方收到工程款同时提供正式收款发票。 1、乙方垫资施工至正负零后7日内拨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以后每月拨付一次,每月的26日乙方上报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支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如果甲方没有审核完毕,按乙方上报的工程量计算并拨付。 2、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结算完成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拨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 。 3、剩余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工程质 量保 修 金 ,自 验收合格之 日起 满 一年 十五 日内支付质 量保 证金 总额 的60%,满 两 年 十五 日内支付至质 量保 证金 总额 的80%,满 三年 后28日内一次性 付清 。 4、甲乙双 方竣 工计算,待 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书 次日算起 2个月审核完毕,结算中双方如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