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与空调 1 一般规定 1.1本章适用于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施工与验收。 条文说明 本条明确了本章适用的范围。本条文所讲的通风系统是指包括风机、消声器、风口、风管、风阀等部件在内的整个送、排风系统。空调系统包括空调风系统和空调水系统,前者是指包括空调末端设备、消声器、风管、风阀、风口等部件在内的整个空调送、回风系统;后者是指除了锅炉房、制冷机房及换热站的空调冷热源及其辅助设备、管道以外的空调水系统。 1.2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施工与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被批准的设计图纸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和规定。 条文说明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施工与验收,涉及较多的工程技术和设备,本规范不可能涵盖全部内容。为满足和完善工程的施工与验收标准,本条文规定除了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被批准的设计图纸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和规定。 1.3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的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 条文说明 通风与空调系统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是否相互匹配、完好,是决定其节能效果好坏的重要因素。为此,本条文做出了规定,要求它们的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通常在设计中规定或在合同中约定。凡是设计有要求的应符合设计要求,同时也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对它们的质量应进行双控。故本条文对此进行了强调。 1.4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绝热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核查或复验: 1对风机盘管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的风量、风压及热工技术性能进行核查; 2 对风机的风量、风压、效率等技术性能进行核查; 3 对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吸水率进行复验; 4 对合同中约定的复验项目进行复验。 条文说明 为保证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质量,本条文做出了在绝热材料和有关设备进场时应对其有关性能进行核查或复验、对合同中约定的复验项目应进行复验的规定。 1.5通风与空调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与节能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条文说明 通风与空调系统中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