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办理程序和资料 一、资质审批受理 (一)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及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受理并做出许可。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 30 日,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省建设厅备案,同时附《各市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表》(见附件 1)及备案表电子文档。 (二)企业申请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铁路、民航专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按建设厅规定的受理时间统一将申报材料报建设厅,上报时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备案表》 (见附件 2)及备案表电子文档,由省建设厅送省级有关部门审核,省级有关部门在 20 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省建设厅,由建设厅做出许可决定。 (三)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由省建设厅审批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及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按建设厅规定的受理时间统一将申报材料报建设厅,上报时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备案表》(见附件 2)及备案表电子文档由省建设厅做出许可决定。 (四)由建设部实施许可的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专业承包资质由省建设厅直接受理。 (五)中央驻山西企业、省国资委管理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和其他省级厅局下属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直接报省建设厅受理做出许可决定。 (六)企业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揽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其总承包覆盖范围外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 (七)企业首次申请某项建筑业企业资质,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 已 取得工程设计 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 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可以 将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 工程业绩予以 申报,但 申请资质等级最高 不超 过 其现 有工程设计 资质等级。 (八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 书 分为 正 本 和副 本 ,资质证 书 有效 期 为 5 年 。 有效 期 的起始 时间: 以 企业首次取得最高 等级主项资质的日期 为 资质证 书 有效 期 计 算 起始时间。企业资质发 生 变 更 的,有效 期 不变 ,其中涉及到 主项升 级,或分立 、合 并事 项的,按新批准时间为 有效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