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部 分 通 用 条 款 一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 条 款 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 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 用 条 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 用 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 款 。 1.2 专用 条 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 款 ,是对通 用 款 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 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 条 款 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 条 款 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 门:指国务院有关部 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 合 同 价 款 : 指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在 协 议 书 中 约 定 , 发 包 人 用 以 支 付 承 包 人 按 照 合 同 约定 完 成 承 包 范 围 内 全 部 工 程 并 承 担 质 量 保 修 责 任 的 款 项 。 1.12 追 加 合 同 价 款 : 指 在 合 同 履 行 中 发 生 需 要 增 加 合 同 价 款 的 情 况 , 经 发 包 人 确 认 后按 计 算 合 同 价 款 的 方 法 增 加 的 合 同 价 款 。 1.13 费 用 : 指 不 包 含 在 合 同 价 款 之 内 的 应 当 由 发 包 人 或 承 包 人 承 担 的 经 济 支 出 。 1.14 工 期 : 指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在 协 议 书 中 约 定 , 按 总 日 历 天 数 ( 包 括 法 定 节 假 日 ) 计 算的 承 包 天 数 。 1.15 开 工 日 期 : 指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枯 协 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