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屋劳务分包合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1.1工程名称:1.2 施工地址:1.3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m2,其中一层占地面积约 m2;地上三层,建筑高度 m(首层层高 m,二层 m,三层层高 m);基础,结构(详见施工图纸) 。主要施工工艺:钢筋≥Φ16 采用直螺纹连接,<Φ16 采用搭接;砖采用粘土烧结砖,砼采用,模版采用。1.4 分包工作内容:主体土建施工劳务分包(含附材及机具)。范围包括:自开始至主体工程验收,施工图纸范围内主体工程土建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 1、外防护架的搭拆及安全防护;第二条合同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进场开始施工,年月日主体结构工程全部完工。第三条合同价款3.1 合同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3.2 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按建筑面积确定主体土建施工劳务承包综合单价元/ 建筑平米;建筑面积 m2,根据相关规定计算确定,除图纸设计建筑面积出现重大变更外结算不予调整。3.3 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3.2 款劳务承包综合单价的说明:⑴此价格为发承包双方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表一主体结构经济指标分析表确定,钢筋、砼、模板指标偏差在± 2%以内不予调整,偏差在±2%以外部分按表二劳务承包综合单价汇总表所列分项单价进行核定。⑵此价格为分包工作范围内所有工作的包干价格不再另外计取零星用工,除包括承包人施工所需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并考虑人工涨价风险因素外,还包括各分项工程所需物料、机具进出场的装卸费及场内运输费,发包人供承包人使用的机具(不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及其他设施的安装就位及维护保养费用,发包人划定的供承包人生产、生活使用的责任区域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费用,测量、塔吊指挥、司索、临时水电接拆等辅助用工。 ⑶分包工作范围外的零星用工按80 元/ 工日(8 小时工作制)计量签证。表一:主体结构经济指标分析表名称单位数量建筑面积主体平方米其中地下钢筋主体吨其中地下砼主体立方米其中地下模版主体平方米其中地下表二:劳务承包综合单价汇总表序号名称综合单价( 元/ 建筑平米)分项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