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印发《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新建总造字 [2010] 7号为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我厅“关于发布《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及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新建造[2009]4 号), 解决现行计价依据与《计价规范》的衔接问题,规范招标控制价编制行为,结合我区实际,我站制定了《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站
附: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指导意见2 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指导意见一、招标控制价编制原则招标控制价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有关规定,合理反映拟建工程项目控制价水平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国家、自治区、各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计价依据、计价办法等;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5、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自治区及各地、 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正常合理条件下常规施工方案;8、其他相关资料
三 、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法招标控制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 分部分项工程费3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本意见第二条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计算
1、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量应依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量
2、综合单价 : 是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①人工费应按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