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门户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及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自治区国资委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的作用,建立法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机制,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在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三条 门户网站是国资委信息服务和交互窗口,其功能定位如下 (一) 政务公开——实现国资委政务公开; (二) 信息猎取——猎取国资监管业务参考信息; (三) 信息交互——实现国资委人员与监管企业、市国资委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在线信息交互和业务处理; (四) 企业宣传——宣传监管企业的经营管理动态; (五) 辅助功能——辅助实现站内信息快速定位
第三条 门户网站主要服务于国资监管机构人员、国有企业人员、投资商和其他对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工作感兴趣的人员
第四条 门户网站托管在第三方机房,网站信息由国资委办公室负责监管,同时设立信息主管、系统维护员、信息员、采编人员、汇编人员、审核人员、发布人员等岗位,各岗位职能如下 (一) 信息主管负责网站信息从采集、汇总、编排、审核到发布的全过程的管理,负责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和评价
(二) 系统维护员负责网站硬软件环境的日常维护,以及数据备份工作(鉴于网站托管在第三方服务商机房,系统维护员由第三方服务商指派)
(三) 信息员由委各处室、各监管企业、各市国资委、广西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信息联络人员,负责收集和报送本单位信息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四) 采编员从事关联网站信息的采编
(五) 汇编员从事各处室、各企业、各市国资委信息的催报和监督工作,并接收、汇总、修正和分类信息,然后交由信息审核人员审核
(六) 审核员从事汇总人员和采集人员所采编的信息的审核把关,过滤掉敏感信息和涉密信息
(七) 发布员从事信息发布工作,要求掌握网站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