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2014-06-3010:35 中国经济网 2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5 部委联合印发了《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现对《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基础,承担着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任务,在农村防病治病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13 年,全国有村卫生室 64.86 万所,村卫生室诊疗人次为 20.12 亿,占全国总诊疗人次的 27.51%;同时,村卫生室还承担着 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为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明确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保障农村居民卫生服务利用的安全性、公平性和可及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 5 部委联合制定了《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 二、《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是什么。该办法共分为 8 章 52 条,重点对村卫生室的功能任务、机构设置与审批、人员配备与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保障措施进行了规范。一是明确提出村卫生室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是明确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 60 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当适当调增建筑面积,同时提出了村卫生室设置的原则和要求。三是强调在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培训和继续学历教育制度。四是加强村卫生室业务管理,要求村卫生室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按规定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五是完善村卫生室财务管理,要求合理制定一般诊疗费标准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标准和管理办法。六是完善村卫生室保障措施。要求地方建立健全村卫生室补偿机制,对村卫生室建设给予支持;同时要求各地保证村卫生室人员的合理待遇,鼓励提高其养老待遇。 关于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4〕33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中医药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我们制定了《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