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T1012—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 F 一 、 - 前言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以下简称“规划设计”)工作,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以及更好地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本标准的补充规定,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补充规定不得与本标准相抵触
本标准从 2000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 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协作单位:浙江省国土管理局、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范树印、吴次芳、叶艳妹、叶剑平、胡江、吴昌洋、童菊儿、梁进社、张占录、彭群、王爱民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目录1 范围2 引用标准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规划3
2 规划编制程序3
3 农用地及村镇用地整理项目规划3
4 建设用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3
5 土地开发项目规划3
6 土地复垦项目规划3
7 建设用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3
8 规划成果 4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设计4
1 基本规定4
2 农田平整工程设计4
3 农田水利设施工程设计4
4 排灌电气工程设计4
5 农村道路工程设计4
6 农田生态防护林设计4
7 园地整理工程设计4
8 牧草地整理工程设计4
9 养殖水面用地整理工程设计4
10 林地整理工程设计4
11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4
12 城市、村镇用地整理工程设计4
13 土地复垦工程设计4
14 土地开发工程设计4
15 设计成果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条目说明1 范围1
1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则、内容、程序、方法及成果的基本要求和项目设计的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