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核心制度处方管理制度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处方质量评价制度新药采购审批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药品效期管理制度温度、湿度管理制度药品破损报销制度突发事件药事管理应急预案门诊药房工作制度药库工作制度处方管理制度一、药剂科工作人员应熟悉《处方管理办法》。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三、有关毒、麻、精神药品处方,应遵照“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四、处方格式应由前记、正文、后记三部分组成,各项内容书写完整、具体,如: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如有项目欠缺或错误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五、处方由医院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1、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2、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3、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儿科”。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5、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六、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须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3 天。七、处方应用钢笔、签字笔书写,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已涂改而无医师签字的处方为作废处方,药剂人员不予调配。八、处方一律有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u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1)、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颗粒剂以最小剂量袋为单位。应注明含量或浓度的必须注明。九、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十、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 版)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品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十一、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 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3 日用量;对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