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全文+ 新旧版对比解读2019 年 8 月 26 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将于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本文将新版《药品管理法》与2015 年修正版,进行了对比
下文蓝色文字即为新版《药品管理法》重要修订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药品研制和注册第三章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第四章药品生产第五章药品经营第六章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第七章药品上市后管理第八章药品价格和广告第九章药品储备和供应第十章监督管理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解读:专设第二章“药品研制和注册”、第三章“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第七章“药品上市后管理”、第九章“药品储备和供应”,调整“药品管理”“药品包装的管理”相应内容至其他章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 ,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 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解读:将药品定义由附则调整至总则,并将分类“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简化为“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第三条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解读:把药品管理和人民的健康紧密的结合起来,鲜明地提出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在整个药品管理全过程的制度设计中都坚持体现这个理念
坚持风险管理,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上市后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