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Oracle( 营口)实训基地共建及运营合同甲方:营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或相关政府投资公司)乙方:( Oracle 实训基地建设代理商)丙方:(实训基地运营商公司)“Oracle 实训基地” 是甲骨文 ( Oracle )公司专业技能发展计划(以下简称 “ Oracle WDP ”)的战略发展核心,它以培养大规模优质IT 人才为基础,借助于Oracle 的技术优势和品牌支撑,吸引服务外包企业落户到当地区域,从而帮助当地区域在新一轮的服务外包产业转移中提前布局,占领先机
三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三方友好协商,就“Oracle( 营口 )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项目的共同建设及运营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三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
本合同包括正文和附件,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责任1
甲方负责向丙方提供政策扶持及政策奖励甲方应根据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向丙方提供相应的运营扶持政策和激励政策,从而帮助丙方更好地开展基地实训业务及服务外包业务
甲方应根据丙方在人才培养、技术引进、招商引资方面为地方所做的贡献提供相应的政策奖励:1) 甲方将制订专门适用于新公司的支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新公司前期知识产权申报资金支持以及后续的国家、辽宁省以及营口市高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等
2) 甲方鼓励新公司做大做强,快速积聚产业发展,对新公司以及新公司吸引上下游企业所依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的高新区本级留成额部分,甲方同意实行“3免 2 减半”的原则,对公司高管缴纳的所得税高新区本级留成额实行“3 免 2 减半”的2 / 8原则
甲方同意并保证采用先征后退(每年分两期返还,每年的1 月份及 7 月份的 15日之前,奖励上期缴纳的税收)的方式将上述税收地方留存部分按100% (免)或 50%(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