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T198-2004 ) 详解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评定内容、评定规则、等级划分、评定项目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营运车辆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276-2000 汽车动力性台架试验方法和评价指标GB 18352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8565-2001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 18566 运输车辆能源利用检测评价方法QC/T 476 车辆防雨密封性限值3
评定的内容:评定营运车辆整车装备及外观检查、动力性、燃料经济性、制动性、转向操纵性、前照灯发光强度和光束照射位置、排放污染物限值、车速表示值误差等
评定规则:4
1 评定原则:4
1 营运车辆应达到GB18565 规定的要求
2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项目和技术要求按第5、6 条规定的有关内容执行
3 营运车辆的技术等级评定的检测方法应按GB18565 规定的方法执行
2 等级划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技术等级为一级的评定项目及技术要求:注:带“ *”项目属分级评定项目
1 整车装备及外观:*5
1 整车装备与标识:a
整车装备应齐全、完好、有效,各连接部件紧固完好,车体应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在离地高 1
5m 以内测量 )高度差不大于20mm;左右轴距差不得大于轴距的1
2/1000
车辆的结构不得任意改造
营运车辆的车顶、车门、车身、风窗玻璃等部分的标识应统一,齐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