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充放电规范我公司使用的电瓶为D-560-KT 型防爆特殊型,机运工区充电工、电瓶司机、调车员必须严格依照蓄电池的使用维护规范进行。1、电解液配制时,应将硫酸缓慢倒入盛有蒸馏水的耐酸容器中,并以耐酸棒(玻璃棒)不断搅拌至均匀,不准将水倒入硫酸内,以防酸液飞溅伤人,蓄电池初充电时加入电解液的密度与充好后电解液密度表电瓶型号初充电加入电解液密度(30℃)充电终期电解液密度(30℃)D-560-KT 1.24 1.26+0.01 2、新蓄电池开箱后,先把表面灰尘拭干净,检查电池槽、盖有否损伤,封处有否开裂, 如有上述现象, 应在注入电解液前先行处理好。3、把各蓄电池排气栓旋下,将事先配好已冷却的电解液(温度在35℃以下)注入蓄电池, 注入量控制在液面高于多孔保护板15~20㎜为宜,静置 4~6 小时后,即可进行初充电。4、蓄电池的充电分初充电与日常充电,初充电就是蓄电池注入电解液后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后的各次充电均称为日常充电,初充电及日常充电电流与时间依下表严格执行。充电电流与时间表电池型号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电流A 时间(小时)电流A 时间(小时)电流A 时间(小时)电流A 时间(小时)DK-560-KT 56A 25~30 28 30~40 78 7~10 39 3~5 5、蓄电池的初充电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过程,影响到电瓶的容量与寿命,充电工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规程,蓄电瓶的充入电量应为蓄电池的 5~6 倍,分两个阶段进行,当每只单体瓶端电压上升至2· 4V以上时,改用第二阶段充电电流,总充电时间70 小时左右,无特殊情况严禁中途停充, 电瓶达到充足现象为: 电瓶电压及电解液的密度在 3 小时不再上升,电解液表面冒出大量均匀的气泡。6、蓄电池初充电后, 应按下表进行 5 小时率练习放电, 作到三充三放。当放电容量能达到额定容量后,方可投入使用,此过程在邵阳灯厂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电瓶 5 小时率放电电流电瓶型号5 小时率放电放电终止电压1·75V D-560-KT 电流( A)容量( A时)112 560 7、蓄电池经使用后应立即进行日常充电,充电量应为上次放电量的 1.2~1.3 倍,充电电流与时间应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而且要分为三个阶段,注意电瓶千万不可过量充电。8、在充电过程中应检查电解液液面的高度,如有不足的现象, 应在充电后期补充蒸馏水(补水)切忌加酸,充电终期电解液密度应达到第 1 条所规定的范围,否则,可充电电流未切断之前,以蒸馏水或密度为 1.4 左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