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 县 2024 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XX 县 2024 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标注贫困户脱贫、脱贫户返贫;录入新致贫户;录入和标注贫困户(含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然增加及自然减少的人口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采集贫困村、贫困户(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人口)的基础信息
主要针对发生变化的信息,如贫困人口在校生状况、贫困户收入情况等,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对变化的信息进行更新
(三)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录入和标注工作对新发生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识别,采集致贫(返贫)风险以及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信息,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和标注(见附件 4、5)
(四)贫困户帮扶措施核查核准工作采集并录入贫困户享受帮扶的信息;对贫困户帮扶措施进行核查核准
(五)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跟踪监测工作采集并录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帮扶的信息;评估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六)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工作针对脱贫成效专项调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进村入户予以核实,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
二、进度安排(一)动员部署培训 9 月 30 日前,开展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乡村两级的培训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0 月 1 日至 11 月 4 日,各乡(镇、场)进村入户开展相关工作,履行贫困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的各项程序;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完成边缘易致贫户和新致贫户的信息采集工作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 11 月 5 日至 11 月 20 日,信息数据录入;11 月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1 日至 11 月 30 日,数据初步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