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井下能够平安生产,电气管理法律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无论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严峻失爆(包括五小电器)、明火操作,扣款 1000 元,普通失爆扣 200 元
二、必需按规定使用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而且该装置必需敏捷牢靠,否则停产处理,并处以 1000 元罚款
三、必需坚持在矿规定的时间内实验漏电庇护,并做好记录,否则按严峻违章论处
漏电庇护应保持敏捷牢靠,否则按重大事故论处
四、对各级开关的过载、短路庇护(或电动机综合庇护)不按规定值整定扣 100 元,私自甩掉短路、漏电庇护扣 1000 元,使用非保险丝代替保险丝的扣 200 元
五、不按设计使用电气设备或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电缆扣责任人 200 元,并必需在限定时间内更换
六、无论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电缆“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每处扣 1000 元
七、电缆使用铁丝吊挂每处扣款 20 元,私剁电缆头一个扣 50 元,电缆悬挂不合格或缺电缆钩一处扣 10 元,本布罗电缆、通讯线、监测监控线或光缆悬挂不合格、扭花一处扣款 100 元
八、对偷剁电缆者,一经发觉按事故处理,按所剁电缆原价的 3 倍扣款,并上报守卫部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电缆不合格接头或破口(橡套电缆露出芯线或屏蔽电缆露出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蔽层),每处扣款 1000 元
十、开关设备闭锁装置起不到作用者扣款 200 元,防爆设备无防爆合格证扣 200 元,防爆合格证过期扣 200 元,按规定应设局部接地极而未设或接地极不合格一处扣 300 元
十一、电工未持证上岗,电工工具不全或使用不符合电器电压等级的验电笔者按违章论处
篇 2:井下设备贴挂标识标准 为了搞好机电平安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文明生产,的确做到“科学管理、事事法律规范、件件标准”对设备使用单位执行“谁使用、谁维护、谁包机、谁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