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劳动争议纠纷工作情况汇报 从2008 年开始,受《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的影响,全国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度增加,正处在一个劳资纠纷高发时期。原因之一是《劳动合同法》以及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和解除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等主要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规范,多数企业不能适应法律规范。原因之二是劳动者维权意识大大提高和劳动争议仲裁门槛降低,使得劳动者“打官司”简易便利。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对化解劳资,调处劳动争议起了重大作用 1、重要作用 2008 年我区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15 起, 其中调解145 起,这个数量是2007 年的5 倍。2009 年上半年共受理207 起,已结案176 起,其中调解68 起。到目前为止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加之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的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减员较往年增加,解除合同人数比同期上升60%,加剧了劳动争议的发生。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一种现象,这就是在如此高的劳动争议案件和劳资矛盾较为激烈的情况下,因劳资矛 2 盾发生的信访事件却越来越少,尤其是我区在全市的劳动信访案件通报中,一直处于最低水平状态,更没有上访和群体事件发生。其根本原因是,当劳资矛盾发生后,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发挥着调解处理的作用,几乎所有的争议就此可以完全解决,个别仍有争议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当前劳资双方都认可劳动仲裁机构的调解和处理,懂得有矛盾找仲裁机构,而不是以往的思路去找党委政府,现在劳动仲裁机构在社会上的地位和作用已被认识和接受。 2、重要地位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自己的工作特性,其机制基于劳动行政部门、工会、企业联合会三方组成的,是独立于行政部门之外的中立的准司法机构,它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运行程序,以国家法律法规为调处劳动争议的依据。国家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这样一个工作司法机构,是有着法律依据。尤其当前我国处于变革时期,劳资矛盾多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地位十分重要。 目前我国实行的先裁后审制度,劳动争议案件必经先经劳动争议机构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符合规定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再提起民事诉讼。所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是调处劳资矛盾的重要工作机构,肩负着化解矛盾,合理、公正、及时处理裁决的重要职责,所调处的每个案件都关乎社会的稳定和谐。 3 二、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情况 1、仲裁院建设情况 我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是根据国家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