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部绩效考核办法 (试 行) 一、 目的 为加强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合理评价施工项目部各类人员的工作绩效,顺利实现目标,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 考核方式分类 结合项目施工特点,绩效考核分为日常绩效考核和项目周期绩效考核。 (一)、日常绩效考核 日常绩效考核是指每月以不定期1-3 次(包括上级领导或本单位领导的抽查、督察)对项目部参建人员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并进行信息汇总,确定其当月业绩,当月绩效实行百分制。日常考核占整个项目绩效考核的50%。 每月项目绩效计算方式:(第一次得分+第二次得分+第三次得分)/3﹦当月绩效分 具体考核目标说明见施工项目部日常绩效考核评分表。 (二)、项目周期绩效考核 项目周期考核是指在项目结束时对项目部在项目实施期间完成各项指标的情况进行综合测评。项目周期考核实行百分制,项目周期考核占整个项目绩效考核的50%。 具体考核目标说明见项目周期绩效考核评分表。 项目部绩效考核得分计算方式: 项目部绩效分=平均每月绩效考核分*50%+项目周期绩效考核分*50%。 三、考核结果应用 (一)、平时绩效考核奖惩办法 1、项目平时绩效金以参建职工当月的施工津贴为准,项目部可参照职工日常考核兑现给职工。 2、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考核档次 优秀 良好 较好 合格 不合格 发放比例 140% 100% 80% 60% 0 (二)、项目部周期绩效考核奖惩办法 1、项目部周期绩效金的组成: (1)、项目控制经济指标X*5%,由工程项目利润指标确定。 (2)、超利润指标金额*50%*90%(其中 10%留作单位奖金) (3)、项目绩效金=(1)+(2) 2、绩效资金分配:项目经理占 20%;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绩效占 30%;其他参建职工绩效占 50%。 按以下考核标准兑现: 档次 优秀 良好 较好 合格 不合格 奖励比例 100% 80% 70% 30% 0 3、项目部周期绩效金的发放: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后,按项目绩效金的 60%兑现,其余 40%在质保期满后兑现。若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项目部绩效金根据实际发生数进行重新核定。 4、处罚: (1)、项目部完不成任务指标者,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项目部再按绩效资金分配比例相应地对参建职工进行处罚。 完不成指标差额 处罚标准 10%以内 差额金额*5% 10%—30% 差额金额*10% 30%—50% 差额金额*15% 50%以上 差额金额*20% (2)、项目出现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