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谊与人情 日本人待人处事之中首先考虑的是不能缺少情义
一些初到日本的外国人很难理解日本人的所谓情义
这是因为情义这种生活规范并不是人类共有的普遍准则
战后,美国人类学家露丝-本尼迪克特的《菊与刀》被翻成日文
她对情分的分析给日本学者、知识分子以很大的冲击
露丝-本尼迪克特认为,在日本人经常提到的话题中,没有比情分更使人吃不消的了
如同人必须尽义务一样,人情必须偿还
美国人认为,情义与义务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尽管如此,情义仍可称得上人类学家迄今为止发现的世界文化中众多范畴中十分少见,但十分珍贵的东西
他是日本特有的
如果不充分认识日本独特的“人情” 概念,就很难理解日本人的行动方针
本尼迪克特将日本人情分为几类
一、对社会的人情
包括对主君的义务,对近亲的义务,对他人的义务,对远亲的义务
二、对名誉的人情
包括受到别人侮辱、诽谤时,洗刷污名的义务
不承认自己失败的义务,履行日本人的礼节的义务
日本式人情的具体表现为冠婚葬祭的时候家与家之间的互助关系
改建、新建住房遇到困难以及遇到灾害疾病时的互助关系
年初给尊长、上级送礼,亲戚知己间互赠礼物的惯例都是日本情义关系的具体表现
在这里情义意味着规定日本社会关系的一定的生活规范
正因如此,在日本父子关系、主从关系、师徒关系、上下级关系中上者对下者的关系不仅仅表现为权威式压迫
无论个人对社会关系、上下级关系、对等的关系、个人的关系、家庭的关系、集体的关系的立场、意志、感情都作为情义的表现,或者顺从,或者对立
日本的道德正是产生在这个基础上
可以说情义意味着公,人情意味着私
在现代的企业组织中,在现代官僚制度中,情义都根深蒂固地存在
这种形式在某种特殊制度的概念一家的问题上则表现为:家长起着代表家的作用
他的个性行为受到限制
同时,家庭的所有成员都把将个人的私(人情)奉献给家的公(情义)看作最高的道德
由于家长代表家,所以以家长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