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液体化学品特性及防范措施 一、危险物品的定义 根据国家标准 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规定,所谓危险物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物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而其中的化学品则称为化学危险物品
二、国家危险物品分类 品种繁多,性质各异,进行科学的分类和分项,便于管理和采取相应的安全对策
国家标准 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将危险物品分为以下九大类: 第一类 爆炸品 第二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三类 易燃液体 第四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类 放射性物品 第八类 腐蚀性物品 第九类 杂类 三、 易燃液体化学品特性及防范措施 易燃液体是指在常温下极易着火燃烧的液态物质,这类物质大都是有机化合物,其中很多属于石油化工产品,按照我国的规定,凡是闪点等于或低于 60℃的液体都属于易燃液体
(一) 易燃液体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 1、 闪点是衡量易燃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主要特性
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按闪点的高低,易燃液体的分级如下: 闪点<28℃的,为甲类易燃液体;如:汽油、甲苯、二甲苯、异丙醇
28℃≤闪点≤60℃的,为乙类易燃液体;如:苯乙烯、正丁醇、丁醚
闪点>60℃的,为可燃液体;如乙二醇、聚醚多元醇、邻苯二甲酸二甲酯
部分液体的闪点见表 物品名称 闪点(℃) 物品名称 闪点(℃) 物品名称 闪点(℃) 物品名称 闪点(℃) 乙醚 -45 丁苯 52 丙二醇 98
8 乙烯醚 -30 丁酸 77 甲乙醚 -37 乙胺 -18 三乙胺 4 甲酸乙酯 -20 乙醛 -17 三甘醇 166 甲乙酮 -14 乙硫醇 <0 乙胺 26
3 甲酸丙酯 -3 乙苯 15 乙酸 102 甲苯 4 乙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