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买卖合同纠纷强制执行申请书】借贷纠纷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人:xxxxx 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xxxxxx 负责人:xxx 职务:经理电话:xxxxxxxx 被执行人:xxxxxx 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职务:董事长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北京市顺义人民法院二 oo 七年九月三日作出的(xx)顺民初字第 67xx 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 oo 七年七月一日至二 oo 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 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第 1 页 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xx)顺民初字第 67xx 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 oo 七年七月一日至二 oo 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 oo 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
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现第 2 页 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