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医东渐与中国近代医疗卫生制度的肇始(1) 近代医院制度主要起源于欧洲,且和宗教结下不解之缘。天主教在中世纪取得统治地位以后,把设立医院作为传播教义的手段之一。公元9 世纪的欧洲,出现了许多与寺院相连的医院。 文艺复兴以后, 科学日益进步, 医院迅速发展,逐渐形成以医疗为主,集治病与护理为一体的近代医院制度。西医传到中国,最初被赋予“借医传道”使命,一些医院也成为一边医治病人一边传授教义的场所。西方医学扎根中国以后,树立了的良好示范,不仅推动了中国传统医疗空间和医患关系的转型,而且催生了20 世纪初中国传统医疗卫生制度的变革,近代公共卫生事业也随之启动。[1] 一、传统医疗空间及医患关系的转型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医院”与近代西方的医院制度是大相径庭的。李约瑟认为,至少在汉代,中国就出现了有关医院的概念。第一个附带有诊所的救济机构是南齐君主在公元491 年建立的。公元510 年,第一个政府管辖的“医院”随之建立。省一级半官方半私人的“医院”在隋代似已出现,比如公元 591 年,隋代有一位退休官员就曾出家资为感染流行病的数千平民提供医药和医疗服务。[2] 在古代中国,医院是宫廷的产物,传统的医事制度基本上是围绕王权的需要而设置的,历代的太医院系统虽分科颇细,如元明两代太医院均分十三科,但都是就中央官医的需求而定。[3] 由于为王权服务的职能所限,古代医疗机构为平民医治的程度和规模相当有限。 明代以后, 随着中医 “世俗化趋势的全面渗透,中医全面流入民间,成为每个人都可研习的一门技术,但护理空间仍以家庭为单位。”[4] 近代以前,中国社会的医疗空间是由私人运作的。医生以个体为单位独立而分散执业,或坐堂开店,或应请上门施诊。那些从儒生中分离出来的游方郎中,走乡串户,悬壶行医,治百家病,吃百家饭。“家庭”是原始的医疗单位和护理空间,医生对病人的诊治、把脉、开方以及病人家属照方抓药、全程护理等过程皆在家中完成。在医患关系上,医疗的主体是病人,病人自由地择医而治,对医生召之即来,呼之即去,医生只是被动地提供医疗服务。病人家属都会参与医疗活动,且握有决定权,医生对病人的整个诊治过程也是在病人家属或朋友的目光监控下连续性完成的。[5] 近代意义上的“医院”是一个完备的医疗场所,它包括候诊室、门诊室、住院部、隔离病房、手术室、药房等布局,还配备一定的医护人员和医疗仪器。医疗仪器成为疾病定义的权威,医生的注意力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