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高山镇中心小学2016—— 2017 学年规范办学行为管理活动实施方案为提高学校科学化、系统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学校优质、 均衡、 整体发展, 根据市有关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端正办学思想,努力制止和纠正学校存在的违背教育规律、违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做法,全面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面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努力当人民满意的教师,创人民满意的学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思路,通过开展规范办学行为管理年活动,努力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热点问题,争取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确保学生课业负担明显下降,教师素质进一步提高,学校不规范办学行为明显减少,学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学校素质教育得到深化
三、工作内容( 一) 教学管理行为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严格按国家、省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挤占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以及调整课程难度标准,严禁随意提前结束新课,严禁随意停课和放假
学校课程表要上班级墙面,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严禁真假两张课表
2、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
小学一至四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五、六年级每天的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0
5小时,初中不超过1
5 小时,高中不超过2 小时
建立学生书面家庭作业的统筹管理机制,学校要严格把关,把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3、严格执行作息时间
严格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 小时,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 1 小时
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小学生不得早于8:00
4、严禁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