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一级资质 : (一 综合条件1、 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 , 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 , 原则上应取得计 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 ,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 ,注册资金 2000万元以上 ; 4、 企业经济状况良好 , 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 财务数 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 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 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二 业绩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 200 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 3 亿元以上 , 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 ,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 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 3000 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 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 6500万元, 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 ; 3、 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 200 万元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 (含系统设 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 30%以上 (至少不低 于 9000 万元 ,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 5000万元 ; 4、 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 5、 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三 管理能力1、 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 ; 2、 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 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 能及时、 有 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 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4、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 5 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 ,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 5 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四 技术实力1、 有明确的系统集成业务领域, 在主要业务领域内技术实力、市场占 有率等居国内前列 ; 2、 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开发平台,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 且在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加以应用 ; 3、 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 ,并建立完善的软件开发与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