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会计法》,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一、认清环境,明确目标新《会计法》 提出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这对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将会起到推动作用。我国有关方面之所以呼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也主要是鉴于最近一些大案要案,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引起的。我国内部控制制度是以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为最终目标的整体控制体系,保护资产安全、完整只是其中目的之一,而我国《会计法》的实施单位包括各类大、中、小型企业。而各类企业性质不同,规模有大有小,因此内部控制目标有很大差异。如根据内部控制结构,为大型企业集团设计内部控制制度从整体结构来考虑,就应提出主要控制目标:1. 保护各种资产的安全完整;2. 保证会计记录的可靠性;3. 保证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报告; 4. 预防或查错,防止违法行为发生;5. 预防或规避发生各种意外风险;6. 保证达到预定经营效益,实现经营目标; 7. 保证各责任人能履行其承担的责任,使授予的责任得以完成; 8. 保证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树立企业形象。各项目标包含内容很多,不同类型企业可能有不同的内含。一些中小型企业则不需要提出过多的控制目标,重点采用“内部牵制”制度进行控制。需要按“内部控制——整体框架”设计控制目标的只是少数大型企业。同时也要结合企业发展阶段的不同要求,提出具体控制目标。二、紧密结合新《会计法》的要求,加强监控当前应当贯彻结合新《会计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新侩计法》第四章会计监督第27 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 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控制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 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 重大对外投资、资金处理、资产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3. 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 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以上都是我国在总结近些年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硬性要求。 贯彻新 《会计法》 ,各企业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内容进行检查,看有无作出相应规定,如有缺陷,应予补充,如果已有规定则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例如有的企业集团规定总经理只有20XX 万元投资决策权,而他却无视此项规定,作出巨大投资的错误决策;有的银行领导人将大量资金挪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