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财务报销制度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 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制度分为审批权限管理制度、借款管理制度、发票报销制度、财务报销制度、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各地分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部分审批权限管理第一条本制度所指审批权限是对各类财务支出、包括借款具有的签字审批权
各部门具有签字审批权限为:院部为院领导;生产部门为签订承诺协议的所长(主任)、书记;职能部门为部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工作)
第二条根据《关于审批权限管理的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华东院字]2007]第 14 号、 15 号),审批权限汇总表如下:审批权限汇总表部门 /金2 万以内(含)2-3 万(含)3-5 万(含)5 万以上额职能部门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总经理、董事长生产部门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部门负 责人、分管财务 院长、总 经理、董 事长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分管院长项目负 责人、分管科研 院长、总 经理、董 事长专项、事项专项、事项负责人及分管院长专项、事项负责 人及分管院长、总经理、董事长分包20 万以内(含)部门负责人及财务分管院长20-50 万(含) 部门负责人、财务分管院长、总经理50 万以上部门领导、财务分管院长、总经理、董事长第三部分借款管理规定及流程第一条借款管理规定(一)除员工出差借款可借支现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能支付现金,应通过支票、转账、电汇形式支付
(二)投标押金借款时,应提供标书复印件及收款方账号,且必须通过银行支付
(三)以现金支付的出差借款金额超过5000 元应提前两天预约,以便财务备款(四)借款逾期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
第二条借款的归还期限根据华东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