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为进一步加强中、 小型化工装置的安全试车工作,突出抓好试车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特提出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一、试车方案未制订,试车条件未经确认,严禁试车。二、试车组织指挥和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人员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严禁试车。三、参与试车人员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严禁试车。四、安全设施不完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严禁试车。五、特种设备未经依法检测检验合格,严禁试车。六、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不落实,严禁试车。七、装置未经清洗、吹扫、置换、试验合格,严禁试车。八、现场施工未完成、场地未清理、道路不通畅,严禁试车。九、装置区域人员限制措施未实施、无关人员未撤离,严禁试车。十、试车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时,原因未查明、隐患未消除,严禁继续试车。2 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编制说明为加强全省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试车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山东省安监局于2009 年 6 月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制订了《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 (试行)》。通过总结吸取近年来我省化工装置试车工作经验和遇到的问题, 山东省安监局于 2015 年 10 月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规范进行了修订完善。本规范共分七章,主要内容有:总则、生产准备、预试车、化工投料试车、停车、生产考核、附则及六个附件和两个附录。本规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规定了化工装置生产准备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要求,试车前必须具备的条件, 试车的基本程序,试车应达到的标准要求等, 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 改建、扩建化工装置的安全试车工作。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范时, 应认真总结试车工作经验和遇到的问题,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本规范。3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准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组织准备第三节人员准备第四节技术准备第五节安全准备第六节物资及外部条件准备第七节营销及产品储运准备第八节其它准备第三章预试车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单机试车第三节工程中间交接第四节联动试车第四章化工投料试车第一节试车条件第二节试车方案及标准第三节倒开车第四节试车队伍第五章停车4 第一节常规停车第二节紧急停车第六章生产考核第一节试车总结第二节稳定运行考验第三节生产考核第七章附则附件:1、《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提纲2、《总体试车方案》编制提纲3、预试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