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者不愿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签劳动合同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主张二倍工资 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主张二倍工资 案情简介 20XX 年 3 月 19 日,申请人聂某与被申请人某宾馆建立劳动关系,约定月工资 20XX 元,但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XX 年 7 月 21 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聂某补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 20XX 年 3 月 19 日至 20XX 年 3 月 18 日
20XX 年 1 月 4 日,聂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仲裁请求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20XX 年 4 月 20 日至 20XX 年 7 月 20 日的二倍工资
仲裁结果 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争议焦点 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否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案情评析 对于用人单位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事后补签了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是否可以主张二倍工资关于此类问题,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 应当支付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换而言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假如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仅要及时补签,同时还不能免除支付二倍工资的义务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二种观点 不应该支付二倍工资
虽然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劳动合同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意,不仅取决于用人单位,也取决于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