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平安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庇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损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平安动力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4 内容与要求 4.1 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平安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4.1.1 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详细执行根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 4.1.2 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庇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别工种外),平安动力部有权作出相应调节。 4.1.3 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生产技术部与平安动力部共同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4.1.4 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根据标准规定发放保健品。 4.1.5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庇护人体平安的器具,如平安帽、平安带、平安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需妥当保管,正确使用。 4.2 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选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下台帐》,由公司安委会监督、检查发放状况。 4.3 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 4.3.1 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需根据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根据违章处罚。 4.3.2 各车间对特种型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要建立台帐,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4.3.3 对使用办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需认真研读使用说明,正确把握其使用办法。 4.3.4 对因工作缘由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生产技术部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