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化工生产装置开停车管理法律规范1 范围 本法律规范规定了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停开车过程的管理方法和程序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本厂大检修过程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
2 职责与分工 2
1 生产副厂长和总工程师为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
2 生产处负责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组织编制和实施
3 化工生产车间负责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具体落实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
1 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装置所在车间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一式三份,由生产副主任签字后报送生产处
2 停开车方案以生产车间为单位进行编写
3 停开车方案由生产处组织安全环保处、机动处等有关处室进行审核,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审核完毕,报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批准后由生产处组织实施
4 停开车方案的审核程序 3
1 生产处接到生产车间报送的停开车方案后,按 3
1 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安全环保处
2 安全环保处接到停开车方案后,按 3
2 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机动处
3 机动处接到停开车方案后,按 3
3 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生产处
4 对各处室审核中提出的需要横向衔接的问题,由生产处负责协调解决
5 审核全部结束后,由生产处将停开车方案报送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5 各处室审核内容 3
1 生产处审核内容 3
1 停车 3
1 停车时间 3
2 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 3
3 停车主要注意事项 3
4 停车顺序示意图 3
5 停车的关键操作步骤 3
6 清洗置换排放示意图 3
7 生产装置清洗置换放空分析点一览表 3
8 盲板安装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