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市禽类产品买卖合同一、合同双方和产品信息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买方:(以下简称“买方”)卖方:(以下简称“卖方”)产品名称:(以下简称“产品”)产品数量:产品单价:产品总价:二、交付方式与时间交付方式卖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数量和质量,将产品交付买方。交付时间卖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买方交付产品。如卖方因故不能按期交付,需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买卖价格商品价格本合同中的商品价格是¥*,价格中包含税费,卖方应承担税费。运输费用卖方应承担产品的运输费用,但卖方和买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支付方式买方应在卖方交付产品之前支付产品总价的 50%的款项,余款应在产品交付后结算。四、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要求卖方应保证所销售的禽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进出口质量安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包装质量要求卖方应将产品包装妥善,以保障产品质量和保鲜期。五、违约责任卖方的违约如卖方未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买方交付产品,或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1.解除合同;2.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要求卖方承担相关费用和损失。买方的违约如买方未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款项,卖方有权:1.要求买方履行合同;2.要求买方支付延迟付款的违约金。六、协议的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在合同履行中,假如本合同有任何问题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经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北京市人民法院仲裁解决。七、协议的生效和期限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为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完毕之日止。八、卖方和买方签名及盖章本合同一式两份,卖方和买方各执一份。买方签字盖章:卖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