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附件 3: 重庆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企业填写:参考格式) 报告年份: 年度企业名称 地址 生产许可(备案)证号 企业生产类别 主要生产产品 自查报告: 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1.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原有数量,报告期新增数量,报告期变更数量,报告期延续数量。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凭证)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变化。 3.委托或受托生产医疗器械的基本情况以及合法性。 1、报告期内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的基本情况。 1.全年的医疗器械生产产值、销售产值、出口产值(只要求快报数据)。 2.全年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的品种和数量,全年未生产的医疗器械品种情况(已申请到注册证的产品)。 3.是否存在《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四十三条“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或“医疗器械产品连续停产一年以上且无同类产品在产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进行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的情况。 1.企业在年度内进行管理评审的情况、评价结果、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实行预防纠正措施的情况。 2.企业在年度内进行内部审核的情况、检查结果、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实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行预防纠正措施的情况。 3.企业对重要的客户抱怨(包括重大投诉、重大维修、严重不良事件、三包服务)的评价和处理情况。 四、报告期内进行采购管理和对供应商审计的情况。 1.对供应商审核、评价情况,采购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可追溯的情况。 2.是否改变采购供应。是否根据规定进行主要原材料变更的验证确认或者申请变更注册,应确保采购产品符合法定要求。 五、报告期内进行生产质量控制的情况 1.企业应当在经许可或者备案的生产场地进行生产,根据规定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并进行控制,确保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验仪器等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进行维护并记录。 2.企业是否根据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出厂的医疗器械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出厂的医疗器械应当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明文件。按规定保持生产记录并可追溯。 六、报告期内对人员开展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知识培训和管理的情况。 1.对管理者代表、质量授权人履职的评价情况。 2.对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和评价的情况。 3.对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