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发电厂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办法 为了准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工伤及设备事故,乐观实行预防措施,防止人身伤亡及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集团《平安生产条例》、《设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方法 一、事故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该立即抢救伤员(须要时,通知集团医疗室对伤员进行抢救),庇护现场,并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逐级报告,事故单位应在 24 小时内书面报告集团平安管理部门。 2、报告事故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状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量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实行的措施和其他应该报告的状况。 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缘由,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该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当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事故报告应该准时、精确、完整,任何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集团平安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分管生产的有关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能部门和发生事故单位的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对现场界定后再组织进行事故调查。 5、根据生产平安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普通分为以下等级: a、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b、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c、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d、普通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事故的调查 1、集团平安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分管生产的有关职能部门和发生事故单位的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对现场界定后再组织进行事故调查 2、事故调查处理应该坚持实事求是、敬重科学的原则,准时、精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缘由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