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甲方(接受服务方):乙方(提供服务方):签订时间:年月日1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具体情况,根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
—2—甲方(接受服务方):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乙方(提供服务方):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甲方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居民小组)的亩(作物,如:水稻、玉米、茶叶等)的(如:生产资料供应、耕种防收等农机作业、烘干仓储或全程种植技术解决方案)委托给乙方开展生产托管服务
(甲方如托管两个地块以上作物的,可按本款格式补充
)第二条服务标准甲乙双方就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等协商达成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3—可参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附后),就服务事项协商约定相关标准并附于本合同之后
】第三条服务期限乙方根据农时需要和生产技术要求,在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期间完成甲方委托的作物环节的生产托管服务
(如乙方提供的生产托管服务需在不同时间内进行,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项约定具体服务时间
)第四条服务费用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生产托管服务价格为人民币_元/亩,服务面积亩,总费用人民币元(大写:)
(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无法按照上述方式计算服务费用,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服务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协商约定服务费用
)第五条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乙方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小写:%)计人民币元(大写:)作为订金
乙方所有服务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日内支付乙方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