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国中章节知识点说明搭配国小册次章节3-1 家庭由具有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的人,所组成的亲属团体
3 上第二单元第 1 课3-2 折衷家庭由小家庭的成员及其直系血亲尊亲属所组成
3 上第二单元第 1 课第 1 节家庭的组成(一)家庭1
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
具有【1 婚姻 】、【2 血缘 】或【 3收养 】关系的人所组成的亲属团体
(二)亲属关系:依据【4民法 】规定,可分为三类
【 5 配偶 】:男女因为婚姻结成夫妻,双方之间互为配偶
血亲(1) 【6 自然 】血亲A
出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
【 7直系 】血亲:有出生的直接关系,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
【 8旁系 】血亲:拥有相同的血缘,但没有出生的直接关系,如兄弟姊妹
(2) 【9 法定 】血亲:经由【10 收养 】而成立的亲属关系,又称为【11 拟制 】血亲,如养父母和养子女
姻亲:因为【12 婚姻 】存续而产生的亲属关系
(1) 血亲的配偶:如姊妹的丈夫、兄弟的妻子
(2) 配偶的血亲:如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姊妹等
(3) 配偶的血亲的【13 配偶 】:如兄弟的妻子互为【14妯娌 】;姊妹的丈夫互为【15 连襟 】
▲ 亲属关系示意图18 第 2 节家庭的型态与变迁(一)家庭型态1
小家庭(1) 定义A
由一对夫妻加上未婚子女所组成
家庭型态组成的基本单位,又称为【1 核心 】家庭,是现代社会常见的家庭型态
(2) 特色:家庭成员关系单纯,成员间享有较多独立与自由的空间
(3) 缺点:家中年幼子女可能乏人照料,以及【2少子化】情况之下,父母年老后可能会面临安养照顾问题
【 3 折衷 】家庭(1) 定义A
由小家庭的成员及其直系尊亲属(如祖父母、曾祖父母)所组成
以【4三代同堂】居多
(2) 特色:可让子女或父母获得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