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调查报告1、中等收入以下(人均 1582 元/月)、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家庭可以参加登记
政策性住房是指享受了政府或企业相关税收、福利、优惠政策等条件的住房(包括房改房、集资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各类安居房等)
2、与父母或其他亲属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已婚或离异家庭,只要符合收入和住房困难条件都可以登记
3、单身家庭年满十八周岁,符合收入及住房困难条件者可以登记
4、申请家庭一方为城镇户籍,另一方为农村户籍,确定家庭住房情况时分两种情况
一是申请家庭在城镇范围内的农村有住房的,包括“城中村”有住房的,不予登记
二是在城镇范围内无住房的,由镇政府调查出具证明后可以登记
5、登记家庭成员中有享受低保的,也有未享受低保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低收入家庭人口合并计算
6、有在校大中专学生的家庭在计算住房面积和人均收入时,该学生在计算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时可不纳入,在计算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时应予纳入
7、户口在人才沟通中心的人员在现居住地社区登记
8、住房公积金和“三金”不算家庭可支配收入
9、根据县的经济社会进展水平和城镇干部居民的收入状况、居住水平等实际,将全县低收入家庭的收入线标准确定为人均月收入 644 元以下
10、这次调查登记工作以镇(社区)为基本单元进行
11、有就业单位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统一将个人填报的调查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单位所在镇(社区),镇(社区)只负责登记汇总,不再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12、外来务工人员只需持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就业城镇的用工劳动合同、6 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三项证明材料中的其中一个,即可登记
13、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的无业、自主经营者等个体人群可以到户口所在地镇政府(社区)登记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4、收入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