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夫妻之间的婚内借款该不该还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夫妻之间的婚内借款该不该还 【案情】 李男和王女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记下结婚
2024 年 2 月 1 日,李男以做生意为由向妻子王女借款 10 万元,王女要李男写下借条,李男急于用钱,写下一张 10 万元的借条
1 月 1 日,两人因感情出问题,协议离婚,但王女要求李男归还婚内借款 10 万元,由于该笔钱系王女个人存款出借给李男的
【分歧】 关于 10 万元借款是否要归还,存在三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该借款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李男和王女的夫妻关系仍在持续,夫妻财产应该共同支配使用,婚内不存在借款,李男无需归还借款
其次种观点认为,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 16 条,夫妻一方借款给另一方从事经营,应视为双方按商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李男仅需归还 5 万元,另外 5 万元是自己应得,无需归还
第三种观点认为,该财产是王女个人财产,以个人财产出借,虽为夫妻关系,本质上仍是一般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李男应该归还 10万元
【评析】 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理由如下: 涉案款项系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本案为一般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
王女的 10 万元系婚前所得,至始为王女的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转化为共同财产
民间借贷属于《合同法》第十二章规定的借款合同
《合同法》其次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由此可见,合同法并不禁止具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
我国现行其他法律也未禁止夫妻之间在婚内互相借款的行为
故夫妻婚内借款可以成立
只要双方达成真切的借贷合意,并支付了借款,借款合同即生效
本案中,王女出借的为个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财产,借款真切有效,借款人应偿还借款
本案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