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装设计拟定合同甲方:乙方:第一章:项目概况1、项 目 名 称:2、项目坐落地点:3、配 饰 范 围:第二章配饰内容及要求第一条 指定配饰物品配置内容及要求1、配饰布置范围包括:2、配置的效果: 以达到甲方确认的展示标准为止,以《配饰产品清单》 为基础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件及资料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 .平面布置文件1 201 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方案设计2 .方案设计、配饰清单1 经甲方确认后进行配饰具体工作第三条 配饰实施内容:1、配饰合约为限额包干设计,设计方案定案后向甲方提交《配饰产品清单》,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乙方应按照此清单进行采购并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及进行摆放
2、所有电器不在乙方配饰范围内
第四条 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进行发货,并在发货前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以及货物保管的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需在乙方发货日期前及时书面告知卸货场地及交接人员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存放货品的相对安全的库房,库房面积大小应尽可能满足乙方要求,库房的位置应便于乙方最终进场摆放
3、对于部分需要乙方在现场摆放工作开始前运抵现场的物品,由甲方指派人员会同乙方人员共同进行收货验收,验收后,物品归甲方保管
4、配饰摆放完毕后,甲方会同乙方及甲方销售部门清点配饰数量及质量情况,并在配饰清单上签署意见; 在配饰摆放完毕后, 如有配饰与合同约定的实施数目、品种、质量等不相符或存在毁、 损的情况, 由乙方在甲方合理指定期限内负责补齐、维修或更换
5、货物验收无误后,甲乙签订交接记录后交由甲方保管
第五条 安装条款1、灯具、窗帘、花卉装饰品等可直接组装摆放或可由供货方提供安装的配饰内容,由乙方负责安装摆放,验收合格后花卉等植物的养护由甲方负责
2、灯饰、装饰画等需要现场装修单位配合的配饰内容,由甲方负责协调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