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检查的闭环管理规定1、对每月的 1、11、21 的安全检查验收、公司领导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突查、质量抽查、每天下井的所有管理人员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都必须执行闭环管理规定
2、每次安全检查和质量验收,必须于在井下调度室召开会议并进行分组,由带班领导进行安排分组,安全、生产、通防、机电、监控必须有一名科(区)长参加,检查验收当天,以上单位队部人员不准休班,如需调整人员时,由总工或分管副总提前调整人员,但必须保证早、夜班有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带班
特别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否则每少一名科(区)长罚单位负责人 20 元,早、夜班无人盯班罚单位负责人 30 元
3、参加检查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精细化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仔细查找隐患,对所检查区域地点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检查工作地点的工程质量要实事求是的进行评等等级,严禁出现弄虚作假,谎报数据等行为,否则,查出一次罚检查小组人员每人 30 元
4、对安全检查质量验收和平常的安全管理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现场整改,对威胁人身安全而不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停下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如因工作不仔细,检查不细致,未发现隐患而出现问题的罚检查小组每人 30 元,造成事故的从重处罚
5、检查小组查出的问题,要仔细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复查验收人,并仔细指定专人填写检查验收整改通知单,不填写通知单的罚检查小组每人 20 元,罚填写通知单的责任人 30 元,没有确定责任人和检查验收人的罚检查小组组长、付组长每人 20 元
6、整改单位接到通知单后,应立即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整改完毕后,报告有关单位和检查验收人,由该项目检查验收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整改落实报告单上签字
没有按规定时间整改完毕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 20-50 元,没有申请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的每次罚款 2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