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大平安检查监督的工作力度,强化平安管理和动态控制,确保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营、建设、开发各项工作平安、平稳、有序,根据《平安生产法》、《四川省平安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矩,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平安检查是落实各项平安生产法律规矩和管理制度、技术措施、警示和消退事故隐患、沟通平安管理阅历、促进平安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是平安管理工作的主要办法之一
第三条 平安检查要坚持领导组织检查和专职人员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和专业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检查和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运营、建设及开发过程中的平安检查监督工作
第二章 平安检查监督体系 第五条 公司平安检查监督体系由领导检查监督、专业检查监督和下属公司检查监督组成
第六条 领导检查监督是指公司领导对公司平安生产实施的检查监督
第七条 专业检查监督是指质量平安部代表公司对各下属公司实施的检查监督,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业务主管职能对各下属公司进行的对口检查监督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公司对下属各公司平安生产管理行为进行的专业检查监督,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遵循全面要求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监察整顿与指导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 下属公司检查监督是指各下属公司对本单位及下设各部门平安生产实施的检查监督
各下属公司是平安检查监督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检查监督体系,主动协作、接受上级单位及公司各部门对本单位的检查监督,并准时反馈相关信息
第九条 质量平安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代表公司对下属公司以及建设、运营和开发等平安生产现场实施的监督和检查,不代替、不免除各下属公司及建设、运营、开发等平安生产各方责任主体的平安管理职责和责任
第三章 平安检查监督的内容 第十条 领导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